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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丰(重庆)电脑有限公司2020年VOCs自行监测计划、2020年12月自行监测结果及监测报告公示

根据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<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渝环办[2018]76号)的相关要求,QCMC需对废气排放中VOCs排放数据进行季度监测,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示我司2020年VOCs自行监测计划、12月份自行监测结果及监测报告。

企业自行监测方案-达丰(重庆)电脑有限公司

达丰(重庆)电脑有限公司2020年12月份VOCs自行监测结果

2020年第四季度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监测报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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